南川府办发〔2018〕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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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川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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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川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50号)和市水利局等六部门《关于下达重庆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8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渝水〔2018〕2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制约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试点先行,在条件成熟的乡镇探索建立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保障工程良性运行,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试点成果。
????二、试点范围
????2018-2020年新增30000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作为试点范围,选择兴隆镇、大观镇为试点核心区,打造自动化、智能化、现代化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同时积极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运营和管护农田水利工程。
????三、试点目标
????经过3年试点,达到以下目标:
????——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科学核定农业用水问题,明晰农业水权,实行用水总量“封顶”政策。
????——保证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不断推广及普及各种节水技术,使用水效率提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
????——全面实行计量供水。试点区域内计量设施全面覆盖。
????——稳步推进确权颁证。试点区域内集体所有和移交给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的农田水利设施,核发产权证和使用权证,签订管护协议书,“两证一书”核发率达到95%以上,水权分配到用水合作组织,农业水权证核发率达到90%以上。
????——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加强农业供水成本核算,合理核定农业用水价格。对粮油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等不同行业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实行分类水价。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逐步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合理确立阶梯和加价幅度,促进农业节水。加强水费征收监管,完善水价公示制度,增强水费征收的透明度;加强水费使用监管,严禁乱挪用、乱开支,切实提高水费使用效益。
????——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试点乡镇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全面建立并试行。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高效节水供水管网及计量设施。
????2018年9月底前,完成试点区域7000亩高效节水灌溉管道安装,并配置供水计量设施;10月底前,完成总结验收及地图标会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工作。2020年9月底前,完成试点区域23000亩高效节水灌溉管道安装,并配置供水计量设施。
????(二)推进工程确权颁证。
????2018年7月底前,在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确权颁证成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全区范围内所有农田水利工程“两证一书”(使用权证、所有权证、管护责任书)管理制度。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区范围内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主体、责任、经费“四落实”。
????(三)建立农业水权制度。
????2018年9月底前,出台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及初始水权核定办法。
????2019年3月底前,将农业用水总量分解到试点单元,分区域、分类别测算农业灌溉用水定额。
????2019年6月底前,将农业初始水权指标自上而下逐级细化分配到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水源,并核发水权证。
????2019年12月底前,探索农业水权交易流转和政府回购试点。
????(四)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及效益。
????2018年9月底前,完成2018年试点区域内新增7000亩高效节水灌溉用水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核心示范区建设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控制系统;建立试点区域供水计划管理和调度制度。
????2020年9月底前,完成试点区域内新增23000亩高效节水灌溉用水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五)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2018年8月底前,出台农业水价核定、水费征收、水费使用有关管理办法。
????2018年10月底前,完成试点区域水利工程供水成本分级测算和核定工作,探索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开展终端用水环节分类水价和分档水价试点;在试点区域开展水价公示。
????(六)探索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
????2019年3月底前,出台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有关办法。
????2019年12月底前,试点乡镇完成试点区域内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标准化建设;试点乡镇建立和完善试点区域范围内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其在工程管护、用水管理、协商定价、水费计收等方面的责任主体;建立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体的管护机制,并赋予其建设主体、产权主体和管护主体的地位,推进建管一体化。
????(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试点。
????2019年6月底前,出台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有关办法。
????2019年12月底前,试点乡镇通过“PPP”、委托运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和管理农田水利工程试点,社会资本投入的农田水利工程水价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测算,着力构建“企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群众”的供用水利益共同体模式。
????(八)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2019年6月底前,出台农业水费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有关办法。
????2019年12月底前,试行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有关乡镇(街道)要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试点工作小组,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指导协调。
????发展改革、水利、财政、农业、国土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试点工作,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多种途径加大对试点的支持力度。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和总结评估,客观评价各项改革任务的实际成效,力争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试点经验。
????(三)整合资金投入。
????以区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据,强化涉农资金和项目整合,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完善农田水利灌溉体系,提高水利信息化、现代化水平。2018-2020年中央、市级农田水利建设和维修管护资金安排将向农业水价改革积极性高、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倾斜。
????(四)加强宣传引导。
????根据试点推进情况,分区域、分阶段、分层次进行集中宣传报道,为改革试点营造良好氛围。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试点乡镇于每年6月、12月中旬前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报区水务局。
????附件:南川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及进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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